救護員總隊目涉多宗濫用職權<br>開救護車返屋企煲湯

救護員總隊目涉多宗濫用職權
開救護車返屋企煲湯

【本報訊】為市民提供緊急救護服務的消防處救護車,竟被當成「私家救護車」濫用。一名入職逾20年的救護員總隊目,過去一年半先後多次以救護車「服務」家人及處理私務,包括指揮下屬開救護車送他返家煲湯睇火;又將被兒子打傷的媳婦送院。消防處接到投訴後,只作出警告及勸喻了事。學者與立法會議員均批評,消防處後知後覺,監管救護車日常運作失職,須盡快檢討堵塞漏洞。 記者:黃偉駿 盧文烈

被指私用救護車的譚姓總隊目,現駐守青衣救護站。消息人士透露,譚總隊目於05年至06年初駐守深井救護站期間,多次在當值時濫用救護車「服務」家人。其中在去年7月24日,譚總隊目接獲家人電話,得悉居於青衣的媳婦與丈夫打架並受傷報警,遂向消防通訊中心通報自己要到場,隨即指揮救護車趕往救人。

擅自到意外現場 為服務家人

消息人士表示,雖然消防通訊中心當時也認為譚的做法不恰當,事後又對他作出警告,但仍然照樣批准他到場。其實當時現場已有另一輛救護車較早抵達,但譚堅持「親力親為」,並吩咐該救護車離場。
另一宗濫用事件發生於今年情人節,當日譚的妻子在荃灣有線大廈附近被車撞倒,致電向譚求救。消息人士形容,譚當時十分緊張,「佢唔理三七廿一,即刻趕去救人,又堅持消防通訊中心批准佢去。」同樣地,該中心再次批准,事後以他處事不當為由,勸喻了事。
除了為家人提供「私家救護車」服務,譚總隊目也多次藉故乘坐救護車返家處理私務,包括在今年1月6日,以探望患病妻子為由,在當值期間返回寓所,並將同車兩名救護員留在樓下,「佢從來冇證據證明返到屋企究竟做過乜,根本只係因為屋企煲落湯,要返去睇火。」

消防處紀律處分 學者指太輕

消防處接受查詢時,證實該名總隊目曾觸犯上述事件,但強調已作出適當紀律處分;至於作出了甚麼處分,發言人以個人私隱為由拒絕透露。消息人士表示,消防處已將譚總隊目調區,而譚本身也另有幾宗涉嫌違規的事件,正面臨紀律聆訊。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對於有救護員三番四次公車私用,感到匪夷所思,而消防處在接獲投訴後才如夢初醒,反映處方監管救護車出車方面存有嚴重漏洞,「如果有完善嘅管理,員工根本冇可能偷到咁多次雞,成個制度可謂形同虛設。」他又形容有關公務員所觸犯的錯失十分嚴重,處方只是發信警告未免過輕,認為可考慮以降級及罰款等較嚴厲的處分以收阻嚇之用。

議員斥事件荒謬 或阻礙救人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則對事件表示震驚,「比一般公務員濫用資源個案嚴重好多,揸住架係救護車做私事,隨時因為唔夠救護車用阻礙救人工作,真係好荒謬,好誇張。」他又不滿消防處後知後覺,對員工多番違規懵然不知,促請處方全面檢討對救護車出車的監管,並要向公眾清楚交代事件,「照咁睇個制度真係出咗好大問題。」

私用救護車的姓譚救護員總隊目早前駐守深井消防局內救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