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貓大白燦活了七年;我的意思是,活了七年,還活得非常生猛。
以一隻貓來說,該算老了,但毛多,看不見老皮老骨,也沒有一點老態。阿燦,頑劣如舊,而且,越老越固執;這一項,原來貓也像人。少了在專欄說他,但書還在賣,燦爺的擁護者,有增無減。我開店賣石頭,但常有讀者來看貓;看不到,就表示失望,怏怏而去。「阿燦好可愛呢!專誠來看他,他竟然在樓上睡午覺,不見客,實在太……太那個了。你能不能叫他下來,讓我們見見?」總有這樣的要求。「他是聾的,叫不來。」這麼回答,不是不近人情;是這樣的「失望」,不該有。
大白燦的外觀,跟天底下所有白色的安哥拉貓,完全沒有兩樣;就算稍有不同,也不可能「看」得出來;他的不同,是因為他變成了文字,是因為你「讀」着他的時候,覺得他「可愛」或者「可惡」。這「可愛」和「可惡」,源於文字,源於我的文字;我不是說,貓的舉動,以至貓的存在,全是假的,閉門編造的;這一切,真有其事。
然而,同樣的真事,別人去寫,可能半點不「可愛」,也不「可惡」。讀者感動,竟認為阿燦的獸行,值得愛戴,那屬於「寫作技巧」的範疇,其實,大家受到文字的感染,而不自知;所以,一旦駕臨,該稱頌:「鍾先生真可愛呢!」而不是:「阿燦真可愛呢!」
這隻聾貓,是由人「寫」出來的,你光認為貓可愛,作者不可愛;看到作者,就沮喪失望,那是很沒水平的。「寵物店有這種貓,看起來,一模一樣,快去看!」我這樣逐客,你有什麼感想?阿燦不友善,偶然,會蹲在樓梯居高下罵:「怎麼還不幫襯?你是來混吉的?快幫襯!快幫襯!」這麼瞎叫嚷,實在失禮人。軟禁一兩小時,釋放他,總發現浴室地上有一粒亁屎,不明所以;後來,才知道他故意從沙盆裏撥出來,當球踢。阿燦怕悶,創造了好多遊戲,昨天,洗臉盆水龍頭的旋紐上,套着一條橡皮圈。他竟然會玩「拋藤圈」自娛!智商這麼高的貓,真不是常人能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