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妓遇警花 10人罰千元留案底<br>被捕老嫖客:活在恐慌中

嫖妓遇警花 10人罰千元留案底
被捕老嫖客:活在恐慌中

【本報訊】10名嫖客日前到油麻地街頭召妓,向「妓女」問價,付出100至150元不等的肉金,又要求「唔戴套喎,戴套唔好玩」,不過「妓女」原來是「放蛇」警花,被捕10名男子昨在法庭分別承認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名,各判罰款1千元並留有案底。有被告庭上直言:「我呢幾日活喺恐慌之中,好擔心家人知道,擔心有家變嘅危機!」 記者:戴國輝

案情透露,油麻地特別職務隊第3隊探員針對街頭召妓,本月4日在油麻地、佐敦一帶展開行動。警方吩咐負責放蛇的女警不可主動與嫖客接觸,在每個街頭逗留不可超過一分鐘,逾時須行至其他地方,放蛇女警打扮並不冶艷,僅穿着普通衣服,警方在行動前更為放蛇女警拍下照片。

各認不道德唆使他人罪

54歲的廖勝光是其中一名被告,他本月4日凌晨時分,行經油麻地上海街及寧波街交界時,便遇上其中一名放蛇女警王文靜,廖以本地話問女警「幾多錢×嘢?」女警答說:「150蚊」,廖再說:「唔戴套喎,帶套唔好玩」。
女警着廖跟着她,兩人行至吳松街某處梯間時,特別職務隊一名男探員截停廖,兩人向廖表明警員身份,將廖帶往警署調查,他被捕後承認指控。
其他被告的案情大同小異,願付100至150元不等的肉金,有被告曾問價「120蚊做唔做?」,女警答「做咩呀?」被告答說:「做×、吹×」。部份被告則以普通話跟放蛇女警對話。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10名被告各自承認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分別指他們於本月4至5日,在上海街、南京街、廟街一帶犯案。他們分別是袁紹輝、廖勝光、張崇義、葉嘉寶、呂騰芳、黃炘、林進源、鄧偉昌、陳樹基及楊啟榮,年齡介乎38至68歲,分別任職保安員、廚房工人等。
部份被告求情時表示已婚,有一個良好家庭,擁有良好教育背景及穩定職業,因一時好奇才嫖妓,有被告指案件調查期間,遭警方扣查警署內已得到深刻教訓,望能輕判。另有被告表示與妻子分開,因生理需要才犯案,也有被告表示因一時好奇才嫖妓,希望裁判官給予機會,並向法庭承諾以後不會再犯。
案中年紀最老的68歲被告直言「我一時糊塗,好愚蠢,我好後悔,我呢幾日活喺恐慌之中,好擔心家人知道,擔心有家變嘅危機,希望法官大人可以……可以」,被告垂頭聲音似有若無,裁判官隨即宣布判罰款1千元,了結案件。

油麻地撤警車北姑再現

記者昨天傍晚再往油麻地寧波街及南京街一帶,發現近日停在上址,每天用廣播呼籲區內居民舉報流鶯的警車已撤走,燕瘦環肥的北姑又重新佔據了行人路邊的騎樓底及大廈樓梯間,並專門向年過50的單身男子拋媚眼。記者發現其中一名北姑,肆無忌憚地與嫖客議價,然後三度帶嫖客上樓交易。
案件編號:KCCC7301-7309、7318/06

嫖妓嫖着警花的一名男子,昨在庭上認罪被罰一千元,他離庭時戴上口罩急步離去。
戴國輝攝

其中兩名嫖客以報紙遮頭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