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專員 - 彭浩翔

拋棄專員 - 彭浩翔

近日忙着搬屋,想把一些平日老擱在家中的書和影碟都搬回公司。在分配東西時,也想把些自己一直不用的東西棄掉。有許多全新沒有拆開過包裝紙的東西,有些是人家送來的禮物,部份則是自己買回來沒有開封,都想全數把它捐到救世軍,捐贈給些有需要的人。
一直以為要是把東西這樣捐出去,剩下雜物不會太多,最初我還擔心新居會有點空洞呢。只是一收拾東西,才發覺自己是病態儲物狂,不論實物和精神上兩層面上的收集癖也是。每想丟棄一樣東西,右腦就會提醒左腦:「這東西蠻有意義,該值得保留啊。雖然它沒有甚麼用,放着礙地方,可是它代表了……」最後還是丟不下去。
該培訓些專門的搬屋人員,他們的工作不但為你收拾東西,而是在替你進行簡單面試,了解你的人生後,由他全權決定甚麼東西需要保留和丟棄。要是有這麼一個拋棄東西專員,我覺得舊居百分之八十的東西都不會搬進新居,問題是你必須在聘請這個拋棄專員時,先賦予他無上權力,一旦他決定棄掉,即使那是你與初戀情人的信物,你也不能提出反對或辭退他,也不可把他丟棄的東西拾回來。因為畢竟在精神層面上的事,能憑時間把它洗擦拋棄掉。可是儲着滿屋的實物,要不是來場火災地震或戰亂的話,我們總是對舊事物依依不捨。在太平盛世時,外力介入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