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br>商戶可被罰萬元

話你知
商戶可被罰萬元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要求的有所不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三個月。市民如遇食物問題,可致電食環署24小時熱線:2868000或政府熱線:1823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