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摺嬰兒車爭執 惡漢否認傷人罪<br>和事老被咬斷拇指不言悔

拒摺嬰兒車爭執 惡漢否認傷人罪
和事老被咬斷拇指不言悔

【本報訊】任職日語繙譯員的一名內地漢,偕1歲幼子登上一輛九巴,但不肯摺起嬰兒車,以致女車長報警,內地漢拒絕留下助查,更在車外將女車長推跌,見義勇為男乘客上前攔截,慘遭咬斷右手拇指,野蠻內地漢涉嫌蓄意傷人受審,男乘客對「強出頭」惹禍未有後悔,更說:「香港唔容許有呢啲人存在,個個好似佢咁,香港會好亂!」

九巴女車長遭被告推跌

曾任紀律部隊的男乘客李鏡泉(58歲),現職小巴司機,昨在庭外展示受傷的右手拇指,他受傷後留醫9日,曾接受兩次整形手術,除了植皮,還植上指甲,改善外觀。
對於失去拇指的末端指骨,雖不影響揸車,但生活上諸多不便,扣衫鈕、綁鞋帶或搣手指倒刺等簡單動作,均做不來,李鏡泉坦言受傷「唔抵」,但沒有後悔,只是家人對他強出頭,有些怨言。
根據控方所稱,曾留學日本的34歲被告武鵬於今年5月26日下午,攜1歲兒子在上水太平邨,登上一部273A路線九巴,當時嬰兒躺在嬰兒車內,穿西裝的被告將車推到傷殘人士的座位位置,但沒有摺起,女車長王嫦玲(45歲)着被告摺起嬰兒車,否則不開車。
李鏡泉見被告並非本地人,便跟他說普通話,勸他將嬰兒車摺起,被告一度就範,但車子一開,他再將嬰兒車打開,又向李「鬆踭」,稍後女車長發現被告抱着幼兒站在嬰兒車上,決定報警,並在上水官立中學外的巴士站停車,讓乘客轉乘另一部巴士。
不過,被告企圖跟其他乘客一併登上隨後而來的另一部巴士,更將阻截的女車長推跌地上。

「見佢吐咗一嚿嘢落地」

「我唔值佢所為,太過野蠻。」李鏡泉供稱,他眼見女車長倒地,即上前拉着被告的衣服,「佢第一時間將我隻手擺入口,我好痛,我猛推佢個頭,唔成功,右手拇指流好多血,冇幾耐見佢吐咗一嚿嘢落地下。」
在盤問時,辯方大律師陸偉雄指,李鏡泉扯着被告的領帶,又揮拳打他,被告因呼吸困難,遂咬李欲令他縮手,只是李強行抽出手指才折斷,故被告所為,出於自衞。
李強調被告是蓄意咬他,「拉唔會斷,係咬斷,係鍘落去」,又指被告太野蠻,為現代社會所不容,被告否認一項蓄意傷人及一項普通襲擊罪,聆訊今續。
巴士乘客攜帶物品的體積設有限制,九巴發言人指,乘客不可攜帶體積超過十分一立方米或危險性的物品上車,嬰兒車或手推車須先摺好。新巴及城巴發言人呼籲乘客應先抱起嬰兒,然後將嬰兒車摺好才上車。
案件編號:DCCC605/06

被咬斷一截拇指的李鏡泉,對自己挺身而出不感後悔,昨在庭外展示斷去一截的右手拇指(圖)。 陳亮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