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瘦身熱潮下,不少女士不惜「一擲千金」參加瘦身療程。有女士早前以60,000多元購買三項減肥療程,由於不屬於合約保證包減的計劃,最後成效不顯著,但要求退款卻被拒。有關公司表示,合約沒承諾必須減至指定磅數,且事主未按建議接受療程,影響效果。
體重150磅的郭小姐,一直嫌自己身形過胖,今年5月她到沙田一間纖體公司參加減肥療程,共簽了三份合約,收費逾64,000元,減肥療程包括用儀器減肥、人手通淋巴及做「太空艙」,職員稱這些療程可針對殲滅脂肪,但合約內沒列明指定期限內可減的磅數。
由於她常到內地公幹,故未能配合每星期做一至兩次療程,多月來因未見成效,磅數仍保持原位,故要求提前解約及退款,但被拒絕。
非保證包減計劃
有關纖體公司分店負責人回應,郭小姐的減肥療程屬於非合約保證包減的計劃,故沒指定期限內須達致指定磅數,該公司已列明簽約後不能取消及退款,故此她仍要履行有關合約。由於客人於6至8月期間只到該公司進行七次療程,較建議的每周安排一至兩次為少,另要配合營養師的均衡飲食指導,方能達致最佳效果。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指出,減肥計劃如屬有條件式減磅,即協議在指定期限內減指定磅數,若減不到磅,消費者有權提出退款。相反,若減肥療程沒講明指定期限可減磅數,只要有關公司能提供服務,履行承諾,事主便難以提出解約。
發言人提醒,部份瘦身公司以免費療程出任代言人為噱頭,吸引巿民參加減肥計劃,但這些瘦身計劃附帶一系列條件,除了須跟從其指引減磅外,即使減足有關磅數,也要求參加者須於一段時期內保持有關磅數,否則收回有關瘦身費用,巿民宜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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