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價2.45-2.6元 最多集資27.2億<br>陽光房託周五招股

招股價2.45-2.6元 最多集資27.2億
陽光房託周五招股

恒基地產(012)、恒基發展(097)及集團主席李兆基私人將20個商場及寫字樓項目分拆為陽光房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上市,本周五公開招股,每股招股價2.45至2.6元,最多集資27.2億元。

【本報訊】根據初步招股文件,陽光本月8至13日公開招股,21日掛牌,發售10.45億個基金單位,集資25.6億至27.2億元。公司預測,上市至明年6月底止半年的可供分派利潤為1.22億元,將全數分派。恒地股東每持有13股,可優先認購1個單位。

四招財技提高收益率

初步招股文件詳列陽光提高收益率的四招,將收益率提高至8.49%至9.01%作招徠:首先是利率掉期。陽光為購入20項物業,將貸款39.5億元,負債比率達41.2%,接近上限45%。利率掉期後,截至2011年全期平均定息3.44%,降低利息支出;第二招是管理人收取基金單位作管理費,令陽光的現金支出減少;第三招是大股東提供07至09年度的租金收入保證,依次是4.05億、4.29億及4.55億元,等於每年增長5.9%;最後一招,大股東打算未來3年不收息,2010及2011年度分別減收60%及50%。
陽光表明,採用四招財技後,由上市至07年6月底止半年,可供分派利潤增加1億元,等於總數82%。若不使用四招財技,可供分派利潤只有2190萬元。
陽光包括的20項投資物業遍及港九、新界,總樓面面績129.43萬平方呎,平均出租率接近九成,估值為90.9億元,寫字樓及商場平分春色;當中三項物業,包括上環皇后大道東248號、將軍澳新都城1期及上水中心購物商場,已佔全部估值70%,佔截至今年6月底止全年淨租金收入64.5%。

恒地股東優先認購

恒地、恒發及李兆基私人出售的投資物業,依次佔20項物業總估值14.76%、0.54%及84.7%;即出售該批投資物業的最大得益者是李兆基。恒地及恒發分別以總代價10.84億元及3800萬元出售相關物業(見圖),分別錄得虧損1.2億元及收益800萬元。
按招股價2.45元及2.6元計算,陽光購入20個項目的總代價分別是70億及73億元,代價以上市籌集資金、基金單位及銀行貸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