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用顯示屏須保障員工

長期用顯示屏須保障員工

【本報訊】經常使用電腦工作容易患腰背痛等疾病,勞工處今年首九個月,巡查本地僱主有否為使用顯示屏幕設備的員工,提供保護措施,共發出69次書面警告及14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成功檢控3宗違例個案。
《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規定,工作地點負責人需為僱員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保障需要長時間使用顯示屏幕設備的僱員,避免他們因工作姿勢不正確而導致肌骨疾病,如腰背痛等;僱員也需遵守有關的預防措施。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昨日稱,今年首九個月,在本地備有顯示屏幕設備的工作間,共進行了272次視察,並發出69次書面警告及14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成功檢控3宗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