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T最近跟同居男友一刀兩斷,原因是男友在一次吵架中對她動了手。
冰封三尺,T跟男友的感情老早出現裂痕,兩口子近半年常常因小事爭執,彼此漸漸失去熱戀時候如膠似漆,難捨難離的激情,加上朝夕相對共處一室,矛盾怨懟自然日復日地加深,激化。
開初的時候,心軟的T對男友仍然餘情未了,總是鼓不起勇氣說走便走。直到上星期,二人又因一件雞毛蒜皮的事情吵翻了天,T一怒之下執拾行李拂袖而去,老羞成怒的男友眼見阻截T不成,情急之下從後抱着她不放,糾纏之間不慎把T摔在地上,但正是這一摔,卻教T在電光石火之間立定主意,她決定要離開他,她從此不再愛他了!
我們憎恨一個人,開始時從來只是一份感覺,這份感覺很浮動無依,氣一過便煙消雲散。於是,要留住這份憎恨,我們需要一些回憶,一件事情甚至一個畫面來不斷提醒自己,他曾經如此窮兇極惡地傷害過自己!痛苦的回憶從此定格,你注定不會原諒眼前這個人,所以才能真正立定主意跟他劃清界線,各走各路。
兩個人的相處,感情的累積不過是一次儲回憶的過程,好的不好的,甜密的淒苦的,愜意的傷感的,統統都在記憶倉庫中結聚和提煉。當你對他已經失去了愛的感覺,你跟他曾經發生過的悲傷回憶彷彿聽從心底裏的呼喚,魚貫井然地在腦海裏逐格重現,你無從阻止和躲避,一直到他在你生命軌跡中變成過去式的一點,當他不再在你的身邊,你恍然之間遺忘了他的存在,一切才能重新開始,你又再重新去愛另一個人,愛情就是這樣周而復始,循環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