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方稱訴訟有效 署方減候召人數<br>懲教員爭補水終審敗訴

員方稱訴訟有效 署方減候召人數
懲教員爭補水終審敗訴

【本報訊】3,200名現職及前懲教署人員,不滿奉命在監獄附近營房通宵隨時候召(overnightoncall)時,未獲超時津貼,向政府追討6.5億元,昨在終審法院被判敗訴,懲教事務職員協會認為,訴訟展開後,署方已減少通宵隨時候召人數,工作安排變得合理,可見訴訟是有效的。 記者:梁偉強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則》,若公務員在工作地點超時候命工作,則可獲超時津貼,但若在家中或指定地點候召,則不會得到補償;懲教員一方以監獄附近營房也是工作地點為由提出申索,但接連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

薪酬較文職公僕高

終審法院昨一致駁回員方上訴,首席法官李國能指出,懲教員若在監獄留宿,可獲超時津貼,但監獄外的候召營房,住宿及康樂兼有,也不用穿制服,只要在15分鐘內返回監獄,原則上可自由活動,若懲教署指定的任何候命地點也屬工作地點,有關規則的條文便會失去意義。
首席法官又指,懲教員的薪酬,較文職公務員高,懲教員要通宵隨時候召,已在薪酬中反映,不會獲得額外津貼。

事件不會影響士氣

懲教署發言人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發言人說,署方於01年4月開始改善通宵候召的措施,大幅減少要通宵隨時候命的懲教員人數,截止目前為止,屬下各院舍共有187名人員需候命,職級由二級懲教助理至高級懲教主任不等。
被判敗訴的懲教事務職員協會,雖然對裁決感到失望,但會尊重法院的裁決。該會主席何沛霖強調,今次事件不會影響士氣,近年署方已大幅減少通宵候召職員的數目,員方目的已經達到,價值是正面的;至於有關訴訟費問題,會方稍後才處理。
今次訴訟源於已退休的總懲教主任邵連子,98年入稟追討超時津貼勝訴,引致懲教員提出集體訴訟;終審法院昨亦裁定,當年政府錯誤承認邵連子所住的營房亦屬工作地點,故推翻邵連子一案的判決。
案件編號:FACV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