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性傾向天生 歧視造成壓力

特稿
性傾向天生 歧視造成壓力

同性戀目前仍然不容於部份社會和宗教,但醫學界約在20年前已不將同性戀當作病態,只看作是人類先天性傾向的一種;心理學家也指出,同性戀者的很多心理問題,不少都是由於社會歧視的壓力所造成。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美國精神科學會在80年代末,已將同性戀從病態名單中剔除,醫學界從此只會將同性戀視作人類性傾向的其中一種。很多研究都已顯示,人類及動物的性傾向不一定非黑即白,只是在人數上大部份人是異性戀,少數人是同性戀及雙性戀。

8歲才表現性取向

性傾向主要是天生,但很多人要到8至10歲,性取向及意識才表現出來。同時,一些與環境有關的短暫同性性接觸,例如女校學生間的親密行為,都應與同性戀區分開來。「如果𠵱家仲有人視同性戀為邪惡,就係現代人戴咗中古嘅有色眼鏡」。
社會福利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陳耀基表示,心理學早已不當同性戀是心理病,單純的同性戀,即只對同性有性反應,不是心理問題,應與易服癖及變性等問題區分開來,反而若社會大多數人對同性戀抗拒及歧視,更可能令同性戀者出現心理問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