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由今日起禁止電動單車(將單車改成電動單車)上路的政策,引起廣東業界等強烈不滿。廣東省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馬助森等人日前北上北京告「御狀」,向國家信訪局遞交了一份有萬人簽名的意見書,對此前市政府禁止電動單車上路的行政行為表達強烈不滿。
環保兼減公交壓力
這是自11月14日廣州市公安局發布禁電動單車在行政區內(包括從化和增城市)上路的公告後,「最高層次」的反應。早前亦引起市民向媒體表達強烈不滿。
此次共有110家企業和機構在上交國家信訪局的意見書上簽字。這是由於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未限制電動單車上路,遂決定到北京反映意見。而簽名反對的名單中,有9,000多人屬普通消費者的身份。
違規上路將罰50元
他們一致認為,電動單車不僅環保,便利普通民眾出行,又可緩解公共交通的壓力。當局不能因為它難以管理就「因噎廢食」。
由今日起,電動單車違規上路將被罰款50元(人民幣.下同),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將對違法行為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