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工會指合乎聯盟規例

特稿
工會指合乎聯盟規例

究竟賓華萊士是否有權佩戴頭帶比賽,這是否觸犯了聯盟的條例,抑或只是公牛單方面的「禁令」?或許可從球員工會總監亨打的說話中找出答案,為「大賓」大平反。
亨打周一晚明確指出了今次「頭帶事件」錯的一方是公牛,而且更「引經據典」地說明了「大賓」的選擇是正確的,也沒有觸犯聯盟規例。「集體談判協議列明頭帶是屬於球隊制服的一部份。」亨打說。「頭帶能夠防止汗水流入球員的眼睛,我肯定這就是『大賓』佩戴頭帶的原因。」

頭帶屬隊服一部份

根據球員與聯盟在05年達成的「集體談判協議」中,有關制服(uniform)的條例作了以下解釋:「球員在比賽、操練或熱身時,都要穿着整齊的球隊制服,而當中頭帶、護腕等裝備,均屬球隊制服的一部份。」
不過,公牛總經理柏臣卻認為,球隊「禁止」球員佩戴頭帶是得到聯盟的批准:「每年我們都會向聯盟呈上內部的規例,而在球隊的條例中清楚列明了這條款,而且得到審核。」
縱然雙方各有理據,但亨打卻明言,現在工會將抱持靜觀態度,若「大賓」因戴頭帶而遭到公牛罰款或停賽的處分,則會作出相應行動。
文:賴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