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名下嘅經理人公司噚日再度入稟高等法院,指黃聖依去年被首次控告毀約後,繼續違反合約協定同內地經理人公司簽約。入稟狀指根據03年所簽合約,由簽約日至06年6月24日期間,因為黃聖依總收入逾600萬元,超過合約訂明嘅200萬元人民幣,所以合約有效期會自動延至2011年,不過黃聖依去年底仍然同內地一家經理人公司簽約兼接工作,所以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A26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