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分別就讀中一及中二的一對13歲孖女,二人於上學前在家中發生爭執,細孖揮刀斬向姊姊的左手,造成約一厘米的刀傷,她被控以一項傷人罪,昨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細孖承認控罪,須還押女童院,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待她考試完畢索取報告判刑。
校方心理輔導同學
孖女就讀於觀塘一間中學,黃立源助理校長昨表示,孖女入讀該校後,已知她們一直有社工跟進其情況,而兩人在校內的表現一般,與同學相處問題不大,只是間中在校內爭執,並未見兩人大打出手,由於大孖中一時成績未如理想,因此須留班,但兩人安排在不同班級上課後,反而表現較好。
黃又指出,日前兩姊妹一同缺席,至晚上才知悉今次事件。校方已安排心理專家向其他同學提供輔導,兩人的同學情緒未受影響,他們希望受傷的大孖早日康復,而細孖則真心悔改。細孖家長若有需要,校方可替她撰寫求情信。
案情指出,13歲細孖於今年11月28日清晨7時許,在觀塘翠屏南邨一單位,與大孖因事發生爭執,細孖利用一把生果刀揮舞,混亂間向大孖的左手手背斬去,造成一個約一厘米的傷口,大孖須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KCCC7002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