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繳錢報讀浸大 後獲港大取錄<br>農民內地生 求退學費被拒

先繳錢報讀浸大 後獲港大取錄
農民內地生 求退學費被拒

【本報訊】一名獲浸大取錄後繳交了42,900元保留學位的湖南貧窮學生,為可節省生活費改為入讀香港大學,多次向浸大要求退回學費不果。他帶來本港讀書的學費是家人向全村親友籌措,被浸大「沒收」的款項,等同家中20年的耕種收入,沒有了這筆錢,他將不能支付港大下學期學費,批評浸大「好無情」。 記者:倪清江

現年24歲、在內地大學學士畢業的羅愛兵,於今年初向本港多間大學申請入讀碩士課程。浸大於今年2月取錄他入讀一年制的資訊科技管理碩士課程,全期學費84,000元,由浸大教務長林浡名義發出的取錄書,規定他必須於3月13日或以前,繳交首期學費、保證金和研究生會費合共42,900元,否則當作放棄學位。
由於不知其他學校會否取錄,他惟有交費保學位。5月時他接獲港大取錄通知,由於嫁來港的姐姐就住在港大鄰近的西營盤第三街,如入讀港大,他便可居住在姐姐家,節省交通費和膳食費。他於7月通知浸大退學決定,要求退回已繳的費用但不果。

向親朋戚友借學費

他昨日說:「我家籌措了8萬元來港,是向舅舅、姑媽、阿姨和我的朋友借。父母將近60歲,他們種大豆、花生、藥材,一年收入才二、三千元,他們都有病,我不敢告訴他們,因為對他們打擊很大。浸大收了的錢,可能就是我家一世所賺的。姐姐有三個女兒要照顧,她幫不了我。」
「我不坐車,可以一天不用錢。早、晚在家裏吃,不吃午餐,餓的時候回家吃點麵包;我不買書,要的書都到圖書館找。來港兩個多月,沒有去過甚麼地方,只是到公園找外國人練習英語。我把家裏的文具都帶來,因這裏很貴。」他說:「我是村裏第一個來港讀書的,我希望將來可在港工作,幫助家裏的人。浸大一句不可退,好無情呀!」
浸大校方昨回應稱,羅是報讀自負盈虧高等學位課程,繳交留位費後,大學不會退還款項,有關安排早已註明。但港大只要求羅在8月才需繳交學費,比浸大遲近半年;浸大比其他院校為早收留位費,金額也偏高,無異於搶收學生(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