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一名高級測量師15年前,安排女同事成為自置物業的假業主,再將單位租回作自住,7年來騙取政府共150萬元租屋津貼之餘,並將賣樓後的470萬元得益轉予妻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昨指案件經過策劃,測量師違反誠信,考慮兩夫婦過往背景良好,案件拖延多年,判測量師入獄8個月,其妻則判囚半年,緩刑兩年。
96同僚聯署求情信
現年50歲被告易子佳,79年起加入屋宇署,96年晉升至高級測量師,他早前承認3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圖騙主事人罪名,並任控方證人「頂證」妻子,但法官認為其證供不盡不實,至於48歲妻子梁惠芬則於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
兩被告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昨向法庭呈上易子佳的96名同僚聯名求情信,並指易已歸還騙取的租津連同利息達317萬元,由於98年警方鑑於有人舉報,遂展開調查,最後並沒有起訴,而兩被告於05年再就同案遭廉署拘捕,案件一直被拖延。
購物業後租回自住
法官接納案件拖延而酌量減刑,但對於兩被告擔心入獄會影響現年19歲的女兒及15歲兒子,法官認為被告犯案前應預料到帶來的影響,易雖失去工作及長俸,但他自己須負上責任。
案情指,易91年以198萬元購買西營盤醫院道的物業,安排同事成為假業主,租回物業予自己居住,再申領租屋津貼,同年8月至97年3月,騙得150萬元租津。易於97年中以680萬元出售單位,並將470萬元存進妻子戶口。
案件編號:DCCC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