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美國聯邦上訴庭判輝瑞藥廠(Pfizer)旗下降低「壞膽固醇」藥物Lipitor的專利期縮短15個月,在2010年3月正式屆滿。Lipitor是輝瑞旗下最暢銷藥物,去年全球銷售額逾120億美元(足足是Google去年全年盈利額的兩倍),經此一役,輝瑞已把厚望轉寄另一隻名為Torcetrapib的新藥上,大家未來將會愈來愈關注甚麼叫做「好膽固醇」。
本周四,輝瑞將在美國總部公布有關提升好膽固醇水平藥物Torcetrapib的最新數據,並打算在未來結合Lipitor一起推出。新藥到時既可降低人體壞膽固醇,又可同時提升好膽固醇的水平,由於研究已進入臨床階段,換句話說,要獲得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出專利已是指日可待。
藥廠畢竟是一盤生意,一隻藥要成功,並非單純靠藥效,關鍵乃取決於藥廠的市場推銷能力,大藥廠財雄勢大,自然佔先天優勢。當年發明Lipitor的Warner-Lamber,本來只是一間中型藥廠,研發出Lipitor後並未令市場驚喜,直至跟輝瑞合作(後來更被輝瑞收購),由對方主導制訂推銷策略,才創造出年銷120億美元的神話。
一般來說,病人覺得身體不適才會求診,再由醫生對症下藥,在這種情況下,藥廠只需透過推銷員向醫生推廣藥物,再由醫生(真正的藥物推銷員)向病人處方藥物。這種傳統的藥物推銷方式非常被動,要病人「覺得不適」,才有機會讓醫生「推銷」藥物,銷售額自然事倍功半。
有見及此,輝瑞推銷Lipitor時索性反客為主,想盡辦法要市民(並非一定是病人)找上門接受推廣。輝瑞的辦法很簡單,就是不惜工本宣傳「教育市民」,認識「沒有不適」並不代表「健康無問題」,因為無論高矮肥瘦,壞膽固醇超標同樣可以沒有任何病徵,不過一旦發病,卻可以令你爆血管中風、心肌梗塞,嚴重更會致命。
經過一輪洗腦式「恐嚇教育」後,市民提高了對壞膽固醇的危機意識,學懂自動自覺找醫生檢查壞膽固醇水平,閒來再跟家人或朋友「交流健康心得」,如是此一傳十,十傳百,成千上萬的市民主動找權威藥物推銷員(即是醫生)來個對症下藥的「專業推介」,120億美元的銷售神話就這樣創造出來。
輝瑞為確保Lipitor結束專利後的盈利,唯一方法就是來個照辦煮碗,「教育市民」認識甚麼叫做好膽固醇,將Torcetrapib打造成另一個藥物神話,到時候,除了壞膽固醇外,大家將會多一個新話題,就是討論一下體內的好膽固醇數字。
網絡江山如此多嬌
最近留意三則內地新聞,都跟刑責有關。一則是大陸某色情網站創辦人,獲利20萬元,被判了無期徒刑。一則是東莞某鎮長,貪污挪用公款逾億元,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一則是廣州某犯罪集團,長期操控孩子外出偷竊,最高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這些新聞說明了甚麼?色情網一案的裁決,比起貪污挪用公款、利用孩子犯罪的裁決更嚴重。換個角度,裁決認為貪官和利用孩子的犯罪集團,對社會的危害比較小,還不及一個坐擁60餘萬會員,累積逾1100萬點擊量的色情網站。究竟該網站創辦人陳輝和他的網站有甚麼不尋常之處,要受到如斯不尋常的對待?
陳輝今年28歲,較MySpace的TomAnderson還要年輕三年。不過後者念過大學,而陳輝就只有小學程度,萬一他搞的不是色情網,懂得與TomAnderson合辦中文版MySpace,說不定就是下一個華人之光而不是階下囚。至於他幾個色情網站和網上論壇,伺服器在美國,進入前需要先註冊,繳年費做會員,網站另外還收每月幾千塊的廣告費。雖然流量不錯,但設計上是古老的會員式網站,與MySpace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但不管背後是甚麼原因,這次裁決,也一定沉重地打擊了中國的互聯網產業。給它這樣一搞,剛進入白熱化的中國VC融資,規模難保就不會變得保守。另外,目前駐在內地,正與博客網站洽談MySpace中文版的梅鐸妻子鄧文廸,又會不會為此案而卻步──誰敢擔保同為會員制的MySpace上沒有色情內容?
繞了大圈子,回到老問題,甚麼讓陳輝受到如此不尋常的刑責,是純粹因為發放色情資訊獲利嗎?若是,那麼最近內地炒得火熱的女星張鈺,把自己與導演上床、作為交換做主角的條件的短片放上博客,短短幾天內引來了幾百萬人次流量,請問又會如何判刑?假如思哲某天心血來潮,將自己的裸照放上博客(當然這是假設),引來若干人次流量,請問又要坐牢幾年?若否,究竟還有甚麼會讓大陸如此緊張?思哲嘗試在搜尋引擎找答案,結果當然是找不到。
如果接下去的歷史發展,竟然是世界變了,營商自由重見天日,色情網站不違法,甚至連娼妓也合法,思哲便慶幸陳輝判了無期,不然某年某天他出獄了,一上網,見百度和新浪貼滿了黃色廣告,倒不如吃一粒子彈,反而來得痛快。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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