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哲昨日一早返公司,電郵信箱已被孫柏文兄的email塞滿,全都是關於港股大跌市的精闢分析。思哲佩服孫兄的觀點,既有真知灼見,何不公諸同好,好讓大家開開眼界?幾經游說,孫兄終答允今日在《金手指》專欄內刊出,各位實不容錯過。
言歸正傳,思哲近日閱過一篇關於超時工作的報道,指日本30餘歲男性上班族加班問題嚴重,超過25%人每周工作逾60小時,過勞死情況更是普遍。香港情況如何?根據港大早前一項調查顯示,本港也有61%上班族每周要超時工作。
每個打工仔加班的理由都不同,有的真是為了爭取時間完成手頭工作,但不少卻是一心有理無理「磨爛蓆」。綜合各方意見,最常聽見的加班理由不外乎:
1.我工作量太多,一定要加班完成,沒辦法;
2.我並非太多工作,但就是不好意思早過其他同事下班,很尷尬;
3.我不想早過上司(或老闆)下班,免給他以為我工作不夠勤奮,留下壞印象影響升職;
思哲不認為只有一味加班,才可以解決以上問題。不如嘗試提早上班吧,不只是提早15分鐘或30分鐘,而是較你的上司還要早!
閣下不妨留意一下,愈是高職位的上司,他們總是習慣提早一個小時(或以上)上班的。舉個例,假設你每天要加班三小時才完成手頭工作,思哲建議你不妨考慮一分為二,嘗試提早個半小時上班(總之就是要較你的上司早),然後只加班工作個半小時。在整體加班時間不變情況下,這樣的時間分配其實有莫大好處:
1.假設你每天都較上司更早上班,哪怕只是一分鐘,當他看見你時,潛意識上只會認為你較他早上好一段時間,夠勤力;
2.你提早上班遇見老闆,禮貌地一聲「早晨」,隨口已能打開話匣子,讓他認識你兼留下好印象;
3.提早上班期間,公司同事少,氣氛又寧靜,腦筋轉數會較快,效率自然提升;
4.能夠提早上班的人,一定比只懂遲下班的人更有紀律,大將之才;
5.你每天都提早上班,提早開始工作,間接省回加班時間,變相騰空多一點時間陪家人或男/女朋友;
再者:
6.公司所有同事都加班遲走,你只會是其中之一,不要儍,老闆不會因此特別留意你,更遑論留下好印象;
7.現職工作已叫你加班至深夜,你能力或許已不勝負荷,要升職,你肯定非首選;
8.加班太夜只會令你翌朝精神欠佳(或者遲上班),弄巧反拙;
9.加班會令公司額外支付電費和冷氣費,浪費資源;
10.遲走很多時只代表你工作分配或效率欠佳(即揼波鐘),與勤力無必然關係;
事實上,要是你能夠成功給上司留下好印象,同時又交出成績來,試問將來要升職,到時又捨你其誰?
陳士駿的創業故事
思哲在《案內人隨筆》的網誌寫過,一般投資者買賣股票,盡其量佔人家企業的幾百萬分之一;換言之,炒股票的散戶再成功,可以沾到的成就也是創業者的幾百萬分之一,香港從來也沒有那位億萬富豪,是靠投資炒作起家。
數近年最得意的創業者,非YouTube創辦人陳士駿莫屬,不到30歲的他,與友人成立YouTube至今不到兩年,以價值逾百億港元賣了給Google。(見前文《這是你的100億》)趁股市調整的今天,思哲就寫陳士駿的創業故事。
創辦YouTube之前,陳士駿是軟件工程師,他與一般工程師不同之處,是他任職的公司,都是寫程式的人主導的公司(PayPal和Facebook),更厲害的是,他永遠是公司最早期最關鍵那支團隊的成員之一。
陳士駿26歲時,面臨兩個影響他一生的選擇:一是留在炙手可熱的Facebook享受高薪厚職(Yahoo!現正出價10億美元欲進行收購),二是接受好友ChadHurley的創業邀請,白手建立自己的公司。要知道,當時的陳士駿,剛在三藩市買下一所樓價過高的公寓,又有位同居女朋友,要知道若經濟情況轉壞,樓和女人隨時是負資產。
最近陳的Facebook舊同事KarelBaloun,撰寫了新書《InsideFacebook》。書中記載了一段作者與陳士駿的對話:「當年我(Karal)嘗試提醒他,要留意樓按利率波動的風險,那有可能會導致他破產。我建議他應該留在Facebook,收取每月穩定的收入,但他卻明顯心不在焉。」對話完結的16個月之後,YouTube便以天價售予Google。
思哲認為Facebook是有前途的公司,但如果當年陳士駿選擇留在安全的港口,便不可能創辦更成功的YouTube。各位讀如果有意念,又有陳士駿一樣的創業精神,不妨參考《InsideFacebook》對創業者的建議:
1.有了意念,想判斷創業項目的可行性。你是否在解決一些大眾普遍的、經常的煩惱:「某些人每天花30分鐘做,做完又感到很沮喪的事情?」
2.列出你在放棄讓創業項目前的工作清單
3.努力執行,也不要想太多,集中注意力把工作清單上項目完成。這點能幫你克服大部份創業初期遇到的困難。
再次,功成之日,告訴思哲,讓我也寫寫你的故事。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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