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公布《物業管理指引》,就物業管理工作上收集業主、住客及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建議一系列實務指引,例如住客申請大廈出入智能卡時,收集姓名、單位號碼及聯絡電話等已足夠,但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
智能卡只需簡單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公署接獲不少有關物業管理的查詢及投訴,因此有需要制訂一套清晰的良好行事指引。該指引涵蓋的物業管理工作,包括申請大廈出入智能卡、紀錄訪客和泊車人士的資料及業主會議委託書中收集的個人資料等。
根據該指引,住戶申請大廈出入智能卡、訪客登記等一般毋須收集身份證號碼,例如送遞工人可出示職員證或工作證,若有懷疑,可致電發證機構核實。詳細指引可到公署網頁www.pcpd.org.hk下載,或到公署辦事處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