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建議公屋明年二月免租

房署建議公屋明年二月免租

【本報訊】房屋署為爭取立法會支持修改《房屋條例》,以便明年落實租金可加可減機制,建議明年二月一次過豁免約63萬個公屋租戶一個月租金,但約2萬個公屋富戶就未能受惠,房委會將損失9.63億元租金收入。多個政黨指房署提出免租一個月是「出手太低」,要求至少免租兩個月。
房委會明日舉行大會,討論可加可減及免租方案。房署日前公布可加可減新租金機制時,提出以全港公屋戶可減租11.6%,換取立法會議員支持刪除《房屋條例》中,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超過一成規定,但多名立法會議員表明不接受綑綁式修例。

多黨抨出手太低

為確保夠票通過修例,房署決定再「派糖」,建議63萬個公屋戶明年免租一個月,但公屋富戶不獲免租。而約10萬個由社署代交租的綜援公屋戶,社署會扣起其租金。
房署發言人解釋,要修改《房屋條例》才可落實新租金機制,但由於修例需時,加上部份公屋居民希望免租以減輕負擔,建議明年二月免租一個月。發言人重申,未建立一個持續可行租金調整機制前,房委會不能貿然減租,而免租是回應居民訴求。

旨換取通過修例

民主黨、民建聯及工聯會批評免租一個月是太少,認為免租兩個月才能回應居民訴求。民主黨李華明及工聯會王國興均認為,房署免租一個月是「出手太低」,又指不接受綑綁式減租及修例,屆時會投反對票。民建聯陳鑑林也指免租一個月太少,會爭取免租兩個月。自由黨張宇人則認為免租一個月已足夠,並表示支持修例,「呢啲係納稅人嘅錢,所以唔可以免得太多。」
房委會委員王坤認為,房委會提出免租是換取立法會議員及居民團體支持修例。他預計落實新租金機制需時兩至三年,建議房委會每遲一年落實機制,就免租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