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40歲內地女子,藉與香港男子假結婚以便來港找工作,本月初來港探望假丈夫時,被入境處人員核對資料拘捕,她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兩項罪,被判入獄8個月,同案男子暫毋須對五項控罪答辯,押後至12月8日再提訊。
40歲女被告蔡二妹,被控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一項串謀欺詐入境處罪名。34歲男被告羅樹堅,則被控五項相關控罪。
5000元人民幣代價
案情指,女被告於本月7日在羅湖管制站辦理入境手續時,聲稱來港探望羅姓丈夫,入境處職員致電羅以進一步核對資料,但兩人所提供資料並不一致,入境處人員於是對案件展開調查,紀錄顯示,女被告曾於05年12月,06年3月及7月以探親簽證的訪客身份來港。
女被告其後承認,她以5,000元人民幣的代價,於05年12月與本港一名羅姓男子假結婚,藉這段假婚姻關係,以方便申請探親簽證來港尋找工作。
根據法例,觸犯串謀欺騙或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等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作出虛假聲明達致婚姻,最高可判監7年。
案件編號:STCC11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