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五旬領綜援失婚婦人,疑在一名律師協助下,以偽造身份證等文件,兩度向銀行冒認為北角半山豪廷峰兩個單位的業主,成功騙得550萬元按揭款項後,再申請600萬元按揭。區院暫委法官沈小民認為婦人角色不可或缺,案件嚴重須嚴懲,就她早前承認的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判入獄44個月。 56歲被告廖惠玲求情指因經濟拮据才收取報酬犯案。被告於今年4月起兩度透過一名律師,假冒業主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案件編號:DCCC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