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衣邨一對老夫婦離婚後仍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情況比樂富康強苑三母女被斬死慘劇中,用鋁板建「屋中屋」更為嚴峻;該對夫婦用磚牆將住所客廳一分為二,其中一廳加裝房門形成屋中屋。原本血濃於水的親兄弟,因為分挺父親和母親而反目,昨晨更因裝修問題爭執,混亂中胞弟被人推撞向牆壁受傷,弟婦勸阻時跣腳跌傷,兄長涉嫌毆打人被捕。 記者:劉柏麟 黃學潤
現場是青衣邨宜業樓一個單位,男戶主姓崔、女戶主姓石(均年約70歲),育有兒子阿強(46歲)及阿雄(40歲),已婚阿雄與姓梁妻子(40歲)居於別處。據悉崔伯與妻子較早前感情破裂已經離婚,不過單位是早年在房屋署自置居所計劃下購入,疑雙方不肯放棄業權,致離婚後繼續生活在同一單位。
消息稱,長子阿強挺父,父母離婚後仍與父親同住;幼子「雄仔」挺母,不時回來探望。一家五口關係惡劣,近日情況更趨白熱化,兩兄弟各自僱用裝修工人,在屋內築起一道建至天花頂的磚牆,把屋分成兩邊,包括用磚牆將客廳一分為二,其中一廳連接女戶主的房間,自成一角,恍如女戶主的客廳,並在面向大門的磚牆開有一個房門方便出入。
同屋恍如陌路人
房門與大門間留有一條約三呎闊的通道;而兩夫婦相連的板間房之間亦用英泥封至天花頂,形成「屋中屋」的情況,實行互不相見、各不相干,但單位內的廚廁仍共用。
女戶主更在大門貼上一張「特別通告」:「現3××4室之屋主將於本年11月20日將屋內其中一廳作出內部裝修,請各位住客的私人物品放回各房內。如在11月19日之後裝修期間仍有雜物在裝修之地方一律作廢物處理,不作另行通知」。從通告所見,女戶主以「住客」稱呼同住的前夫和長子,顯示雙方儼如陌路人,關係極差。
昨晨10時半,阿雄偕妻子返回上址,發現加建的屋中屋有門口被一幅磚牆封着,即叫工人將該幅磚牆拆除。從外回來的阿強聞言加以喝止,雙方頓起爭執。爭吵間,阿雄被人推撞向牆傷左眼角,阿雄妻子與工人見狀上前勸阻時,雄妻跣腳跌倒撞傷腳踭,阿雄報警。警員到場拘捕阿強時,他亦報稱腰痛不適,三人一併送院。阿強已獲准500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