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27歲男子,前晚踏着加裝了摩打的電動單車送外賣期間,在旺角廣東道與弼街交界處遭駛經客貨車撞倒,連人帶單車捲入車底,左腳被輾過。傷者雖即場獲途經的仁醫情侶急救,惟送院通宵搶救後仍未度過危險期。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並懷疑傷者的電動單車違法。
仁醫情侶合力救人
傷者姓黃(27歲),轉送瑪嘉烈醫院搶救,情況仍然危殆。事發於前晚9時半,事主踏單車沿廣東道北行送外賣,途至弼街交界處,遭一輛沿弼街東行的客貨車撞倒,事主連人帶單車捲入車底,左腿更遭車輪輾過,頭胸亦受傷重創昏迷。剛巧一名姓何的醫生途經見狀,立即致電住在附近、同為醫護人員的女友趕至,合力為傷者急救,稍後再交由到場救護員接手將傷者送院。肇事客貨車司機姓黃(53歲),通過酒精測試。
傷者的單車加裝摩打成電動單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輛包括小型電單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才能在道路上使用,違例者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不過,市面大部份電動單車均有結構問題,不獲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