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發現新購數碼相機鏡頭留有氣泡,疑製造出問題,要求零售商更換,卻被職員以機身有人為刮花痕迹而拒絕,質疑店方託辭推卸責任。
黃先生於上月在中原電器以3,200多元,購買了一部數碼相機,由於當時僅餘一部現貨,他稍為測試即付款購下。不過他回家後細看,發現相機鏡頭上有一個小氣泡,擔心會影響拍攝相片質素,於是在購機後四日返回該店,要求更換新機。
反指機身有花痕
黃先生指當時職員把其相機互相傳閱檢查十多分鐘,最後指其機身有一細小花痕,是人為損壞,拒絕更換。黃先生氣憤地說:「部機買咗幾日都未用過,點會係我刮花,我要求留部相機喺舖頭,等經理返嚟睇清楚再答覆,但個職員竟然話怕我『屈佢』整花部相機,要我去多次!」
中原電器承認,職員與客戶應對時有不善之處,但因黃先生拿回該店要求更換的相機機身,有兩處長約兩厘米的痕迹,疑被硬物刮花造成。翻看當日他購機時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客人購買前已檢查及試機十多分鐘,應有足夠時間了解機身情況及決定。由於刮花屬人為損壞,故不能更換新機。該公司與相機代理商聯絡後,獲回覆可免費為黃先生修理鏡頭內之氣泡,黃先生在獲悉有關處理方法後,決定自行拿相機往維修中心修整。
檔案編號:1108012
若你遇到不平事,我們為你抱不平;如有緊急需要,本報與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攜手發揮救急扶危精神,立即施予援手。
歡迎你透過電郵向本版報料及提供相片,並給予寶貴意見。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