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鉗箝脷 鐵鎚打背 14項傷人罪成<br>毒打員工 鸚鵡店女東收監

鐵鉗箝脷 鐵鎚打背 14項傷人罪成
毒打員工 鸚鵡店女東收監

【本報訊】鸚鵡店性格內向男店員疑遭老闆娘毒打剪脷案,區域法院法官蔡慧蘭昨裁決認為男店員證供可信,認為他懾於老闆娘言語威嚇,亦認同自己要對工作疏忽負責,才啞忍被虐四年,最後裁定老闆娘14項嚴重傷人罪名成立。法官將她還押監房,先索取其心理及精神報告,並表示「要了解人何以如此沒同情心」,下月7日判刑。
27歲男店員石家輝昨偕親姊到庭聽取裁決結果,他強調舊事已過,昨日只以平常心對待裁決。被判罪成的31歲女被告陳佩敏,聞判只輕皺眉頭,反應平靜,她步入羈留室前,跟在公席上的丈夫張智勇對望,部份女親友情緒略見激動。

上背遭打至皮開肉綻

法官蔡慧蘭裁決後,特別示意書記讓傳媒察看石的傷勢照片,從照片可見石全身夾雜新舊傷痕,大部份傷痕均由於04年2月10日虐打造成,其腹部、上背、四肢、腳面均有大片瘀傷,上背傷勢最嚴重,遭打得皮開肉綻,部份傷口還在淌血,其眼角、嘴角及耳邊均有傷痕,舌尖裂開。
法官指裁決取決於石家輝的證供是否可信,法官認為石是誠實可靠證人,記性良好,為人公道,不會將責任推向他人,他認為自己工作疏忽而惹怒被告;至於主動要求作供的女顧客,亦是一個好的觀察者;反之被告的證供不被接納,法官認為她解釋欠糧及好心撥開石的手免受鸚鵡啄傷的講法是說謊。
法官表示,相信有人會疑惑,石於四年來經常捱打,即使受傷仍堅持上班,是否精神有問題或與被告間關係奇怪。法官從控方的報告可引證石沒有精神問題,惟控方沒呈上心理學家意見。法官認為石害怕被告才一直啞忍,由於石年輕、性格內向,受被告多年來不斷灌輸自己做錯事的訊息,產生罪疚感,又令他以為被告跟有背景人士來往,還手會遭報復。

認為被女人打是恥辱

此外,石又認同自己工作疏忽,若辭職有責任要賠償20萬元,以補償被告失竊及死去鸚鵡的損失,石深知家人負擔不起,亦不想家人知道自己工作表現不佳,又認為遭他人知道自己被女人打是一種恥辱,於是啞忍。法官最後裁定被告有意圖傷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他人致身體嚴重受傷共14項罪名成立。
案情指,石於99年在鸚鵡店工作,半年後開始遭被告掌摑和拳毆,01至04年間,遭被告隨手拾起包括木棍、鐵枝、木櫈、鐵鎚和鐵鉗等物件襲擊,其中一次曾指石口齒不清,最終箝裂他的脷,造成1.5厘米傷口。
案件編號:DCCC543/06

女被告陳佩敏昨被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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