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殺人嫌疑犯──起碼有一半美國人這麼認為──辛普森寫的那本《如果我幹了》(「IfIDidIt」),由於犯了美國傳媒的眾憎而胎死腹中。
如果留意這樁殺人案的人,應該還記得當年美國警方在高速公路上飛車追捕辛普森的電視新聞畫面。
辛普森雖然最後脫罪,但在許多美國人心目中,他就是一個殺人犯,他真的幹了,沒有「If」。
儘管如此,辛普森如果出了那本《如果我幹了》,銷量相信還是會很好的,不管是認為他有罪或是清白的人,都會買來看,這就是人性的八卦。
辛普森在美國出不了這一本書,也不是什麼「傳媒良心」起了作用,而是權衡利弊,傳媒怕犯眾憎,不敢做出頭鳥而已。畢竟為了一本書,賠上自己的字號不合算,這才作罷。
如果辛普森繼續想出這本書的話,可以去唐人街想想辦法。在唐人街找個「流亡海外」的「中國知識分子」,由之牽綫,把書拿到中國,只要價錢好,大把出版商肯做,正版、盜版同時刊印,再由中國運至美國反銷,擺在唐人街的雜貨舖、地攤上隆重銷售。消息傳出,保證客似雲來,金髮碧眼齊集唐人街,排隊買書,順道吃咕嚕肉,買中國雜貨,不但令辛普森巨著得以暢銷,同時也帶旺了唐人街經濟,使許多福州人蛇可以盡快賺到錢還給蛇頭贖身。於是一個殺人嫌疑犯,做出了偉大的人道主義成果,以後也不用在白人社區飽受白眼,亁脆搬進唐人街,頤養天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