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涉嫌以虛構的公司透過勞工處招聘職員,套取求職者的個人資料後,成功騙取財務機構的貸款,及電訊公司的互聯網和電話服務,事主被追數時報警始揭發案件。涉案男子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被控1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及服務罪名,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記者:陳浩義
被告鍾偉文,36歲,無業,控罪11項,其中5項指他於05年5月4日至10月12日間,在香港使用一名男子馮少強的個人資料,不誠實地向星展銀行、大新銀行及渣打銀行等申領信用卡,再以上述三間銀行的信用卡獲批貸款。被告並以馮的資料向AEON信貸財務公司及美國國際信貸公司取得兩批貸款10,000元及61,600元。
餘下6項控罪指被告於05年5月4日至11月5日,不誠實地向電訊盈科公司取得三個不同電話號碼的手機服務、兩個住宅電話服務,及香港寬頻的互聯網服務。
控方庭上透露,馮姓事主於去年3月失業,他登上勞工處網頁搵工,曾向被告在勞工處登記的公司求職。至11月底,事主接到互聯網公司追討費用,始發覺個人資料遭人盜用報警。
勞處:難逐一查證
警方追查後拘捕被告,發現他在勞工處登記的公司並無註冊,他利用虛擬公司作招聘,套取事主的個人資料行騙,部份借貸及服務費未有還款,涉款約28,000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接受僱主登載招聘廣告前,一般會要求僱主提交商業登記副本,在轉介工作時,只會將應徵者的名字交予僱主。至於會否定期檢查公司運作,以防有僱主藉招聘騙取資料,發言人回應該處每日有1,900個職位空缺,不可能一一查證。
案件編號:TMCC40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