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常到海外旅遊的讀者反映,航空公司收取的燃料附加費比例甚高,且有「加快減慢」情況,令消費者承擔不合理的機票開支。
賴先生一年總會到海外旅遊探親三數次,每次均利用飛機作交通工具,他細看飛機票價各項目後,發現單是燃料附加費,竟佔整張機票價錢五分一或以上。
賴先生表示:「好似9月去台灣玩,來回機票只不過800幾蚊,但要另外畀超過200蚊燃料附加費,好唔合理!」
參考其他民航局收費
賴先生更不滿的是,這項特別眷顧航空業的費用,往往「加快減慢」,「上網睇油價,有時見到已經明顯回落,但就唔覺附加費有減番,都唔明用乜準則批呢啲費用。」
賴先生認為應取消這項優待航空業的收費,讓成本反映在機票上,「同政府申請親都批准,間間公司梗係都申請啦!但如果冇呢啲保護,互相競爭,可能消費者可以多啲選擇,買到平啲嘅機票!」
民航處函覆,收取客運燃料附加費,目的是收回部份因油價高企而增加的成本,航空公司須根據燃油成本變動,向民航處提交理據,得到批准後才可徵收,而民航處每次發出的批准為期兩個月,並按情況加快檢討附加費水平。
民航處在審批申請時,會參考其他民航局所批准的收費。該處認為,目前航空市場競爭激烈,消費者已有多種票價選擇。
檔案編號:102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