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SmallBall」在今日的NBA大行其道?在回答這問題前,我們不妨先溫故知新,看看近20多年聯盟進攻模式的進化史。
在80年代,主流風格是全民皆攻,進攻就是最佳的防守。故此各隊比賽時目標是outscore對手,湖人的showtime快攻、塞爾特人的內外夾擊等全攻型風格因而席捲聯盟。但到了90年代,隨着強調防守的「壞孩子」活塞及公牛的崛起,防守變成了最佳的進攻。正如當時一句流行口號所言:「進攻能賣座,防守能奪標。」
到90年代末至2000年初,隨着公牛的瓦解,由「雙塔」大衞羅賓遜和鄧肯領軍的馬刺,以及「巨無霸」奧尼爾壓陣的湖人開始稱霸聯盟,專為高佬而設的inside-out及半場陣地戰亦成了主導,平均得分亦開始每下愈況。
直至2004年,當聯盟為加快比賽節奏和得分,實行一系列有助進攻的規例:如8秒要過半場,吹罰hand-checking更嚴等;加上尼爾遜接掌小馬帥印後,將其當年在勇士運用的快攻注入小馬,由尼殊、芬尼及奴域斯基等組成快攻陣容,「小球」正式復蘇,現今再由太陽發揚光大。
文:深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