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減租11.6% 限制加租條文建議取消<br>先減後加搵公屋戶笨

房會減租11.6% 限制加租條文建議取消
先減後加搵公屋戶笨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公屋租金政策檢討專責小組昨發表報告,建議全港64.5萬戶公屋居民先劃一減租11.6%,再引入「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按公屋戶入息變化,每隔兩年調整租金。公屋居民最快可在明年減租,到09年或難逃加租命運。小組同時建議刪除《房屋條例》中,租金不可高於住戶入息中位數10%的上限。有立法會議員及民間團體擔心「廢法」後房委會瘋狂加租,令公屋居民「贏粒糖,輸間廠」。 記者:雷子樂、白琳

小組堅持先修改《房屋條例》,確保租金可因應居民入息情況向上或向下調整後,才落實減租。房署消息人士稱,修例建議會在明年首季提交立法會首讀。法例三讀通過的一個月後,即可減租,最快09年作首次的租金調整。換言之,09年才入伙的公屋居民,很可能遷入數月即面臨加租。

每月抽樣強制申報入息

小組指出,公屋戶在97年至06年的入息指數下跌了11.6%,建議先以相同百分比劃一減租,房委會每年會損失14.1億元。房署明年一月起,每月抽出1,500至2,000戶公屋居民,強制他們申報入息,定出入息指數,每兩年根據入息指數的升跌調整公屋租金。房署消息人士警告,虛報入息有可能被即時終止租約。
今年第二季的剔除綜援戶和富戶後的公屋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為13%。消息指,若不取消《房屋條例》中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10%的上限,日後租金「只能減不可加」。小組主席吳水麗表示,對修改《房屋條例》、重定合適的租金起點、引入可加可減調整租金機制的建議不會再作更改。房委會將於下周一討論有關報告。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認為,刪除限制加租的條文不可接受,「如果立法會唔可以監察公屋加租,我哋唔會支持」。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也反對「廢法」,他直斥減租建議「搵笨」,將來大幅加租也無法律制衡。

「𠱁人落叠再瘋狂加租」

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發言人張文慧表示,只支持修例時寫明有減租機制,不贊成取消限制租金上限的條文,「一旦廢法對公屋居民冇晒保障,先減租11.6%不過係𠱁人落叠,兩年後肯定會瘋狂加租,到時基層市民會贏粒糖,輸間廠。」
房署消息人士稱,房署有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困難的公屋戶,未來會加強有關宣傳。此外,新落成公屋的定租建議,也會繼續採用15%和18.5%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作基準。另外,小組報告還建議將現時約5,000個空置12個月或以上的單位租戶,提供4至6個月免租期,令這些單位更快出租。

公屋居民王令喜不接受房委會以減租11.6%換取「廢法」限制加租上限的方案。 區民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