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可依 檢測不足 索償困難<br>粵食品安全 藏3大黑洞

無法可依 檢測不足 索償困難
粵食品安全 藏3大黑洞

含蘇丹紅雞鴨蛋、含禁藥的多寶魚、含瘦肉精的豬肉……內地近期毒食物事件層出不窮。但在與香港毗鄰的廣東,卻爆出食品安全監管存在三大「黑洞」:一是缺乏法律依據;二是檢測設備不足、費用高昂,「一個產品的檢測費要幾萬元,這是政府和企業都難以承擔的」;三是消費者索償限制極多,堵住市民維護權益之路。

廣東省早已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協調18個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宣傳方面的工作,但是,食品安全監管實際上一直無法可依。近年全國人大、政協舉行會議時,制訂《食品安全法》的呼聲都高唱入雲,國務院法制辦也在2004年擬訂草案,但由於涉及部門利益太廣,法案迄今未能面世。
廣州《信息時報》昨報道,廣東省人大決定先行一步,將《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列入今年立法項目。華南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前院長、廣東省政協委員陳永泉建議,食品安全條例應明確責任追究機制以及企業召回問題產品制度,現有的食品安全委員會也應強化職能,建立長期運行的制度。

設備不足難驗孔雀石綠

最令人擔心的是,即使有法可依,廣東目前也沒有足夠的機構、設施去檢測各類食品。廣州市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目前水產品的檢測標準中根本沒有孔雀石綠這一項,廣州現有設備也無法檢測;至於多寶魚的漁藥殘留超標,很多市場都不具備硝基呋喃等抗生素藥物的檢測能力。
這位負責人說,政府資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對成千上萬食品都進行檢驗,如果真的是每個產品都進行一次所有化學物質的測定,動輒幾萬元費用,「這是政府和企業都難以承擔的」。
不過,有學者批評,政府檢測機構不能靠檢測賺錢,當局需要整頓現有的檢測機構,使省、市、縣至少有一個共享的檢測中心。
法律規範欠奉、檢測費用高昂,但按法律規定,消費者索償還要出示食物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權威檢測證明,同時持有醫院發出的傷害證明,結果,這一道道高門檻阻止了市民維權之路,令奸商愈發肆無忌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