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做英文作業,寫了一句Therearethreemembersinmyfamily,myfather,motherandI(我的家庭有三個成員:父親、母親和我自己)。老師把I改為me,改得對不對?
英國名作家吉普林(RudyardKipling)筆下森林王子毛吉利(Mowglis)在森林裏學會了一句話:Weareofthesameblood,youandI(你我是同血統的)。這一句的youandI當然不必改做youandme,正如讀者示下那一句的I也不必改做me。
And、or帶出的人稱代名詞(personalpronoun),假如做主詞(subject),應用I、he等主格(subjectivecase);不過,隨便一點的英文為求順口,往往改用me、him等受格(objectivecase)作主詞,例如:Therearethreemembersinmyfamily,myfather,motherandme。這用法一般不算錯,但也有不少人視為不正確。有些人矯枉過正,把and、or帶出的受詞(object)也改為主格,例如:HewasangrywithPeterandI(他生我和彼得的氣)。這嚴格而言也不正確,應說withPeterandme。
「眼鏡」英文是glasses,apairofglasses(一副眼鏡)當然應配單數形式動詞;但Hisglassesis/areverythick(他的眼鏡厚得很)一語,應用is還是are?
答案是are。Trousers(褲子)、scissors(剪刀)等習慣用複數形式的名詞,假如不是用在apairof之後,都須配複數形式動詞,例如:Thispairoftrousershastobeironed/Thesetrousershavetobeironed(這條褲須燙燙)。當然,thesetrousers 所說的褲子可能不止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