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協助犯人的前妻將銀行戶口解凍時,涉嫌訛稱當中部份款項需交還警方,除成功騙得25萬元外,更與對方發展成為情侶,其後二人分手,警長疑再編造謊話向女子籌借律師費,女方未墮騙財陷阱,更向廉署舉報。涉案警長否認兩項欺詐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一度成為情侶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41歲被告伍偉業於82年加入警隊,00年晉升警長,事發時駐守黃大仙警區。他被控欺詐及企圖欺詐兩項控罪,分別發生於03年11月及05年4月。
事件源於93年,女事主劉勤能任小學教師的丈夫文德興(譯音),因盜用家長個人資料申請信用卡透支款項,警方展開調查,懷疑文曾將透支得來的款項存入妻子私人戶口,遂要求將女事主戶口凍結,當時戶口結餘約為25萬元。
文其後承認控罪判囚四年,他與妻子離婚。至03年中,劉婦收到渣打銀行職員來電,表示她可向警方查詢其戶口解凍事宜,事隔10年,存款已滾存至35萬多元。劉婦遂按銀行職員交給她的電話號碼致電警署,因而結識接電話的被告。
年約30多歲的劉婦在庭上作供時,指被告當時要求她交出證據,以證明戶口款項屬她所有,又稱她只能取回當中的10萬多元,剩下的25萬元需交還警方,再轉交銀行業監理處。劉婦指她雖然不太清楚當中來龍去脈,不過「要相信警方」,所以一一照做;及後於同年11月15日,她在被告陪同下到銀行提款,然後再返回黃大仙警署一會面室內。
劉婦續指被告在會面室內再向她表示會將餘下25萬元轉交銀監處,並以證物袋將現金密封及在袋口加簽。事實上,銀行業監理處早於93年已與金管局合併,被告也未有將該25萬元交給警方,惟劉婦一直被蒙在鼓裏,其後更與被告發展為情侶。至04年底,二人終因感情轉淡分手。
錄起借錢對話
被告未有因而與劉婦斷絕來往,並於去年3月向劉婦表示,他因申請信用卡時未有交代債務狀況而被起訴,正被停職,需要籌2.5萬元作律師費,希望她可以盡量幫忙,劉將二人的電話對話偷偷錄下,並向廉署求助。
同年4月22日,二人在灣仔一間餐廳相約見面,被告再複述被起訴事宜,在場監視的廉署人員目擊整個過程。署方調查發現,被告根本沒有就申請信用卡事宜被起訴,當時並沒有停職。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DCCC3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