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會說,中國大陸經濟發達,為香港法律界帶來重大的挑戰,也帶來重要的機會;但究竟是什麼挑戰、什麼機會,就不是人人都清楚知道。上星期的律師茶敍,令我得到更具體的了解。
講者是位在行內資歷很深的律師,在英國受訓、在香港一家規模宏大的律師行執業了二十多年,對中國內地的法律服務供求有豐富的第一手經驗。他描述如何在十多年前,內地的優秀法律人才不怕艱苦也要爭取到香港及國際性的律師行做事,為求得到訓練和實習的機會。他們憑着天份和苦學,已建立了踏實的根基和取得驕人的成就。現在,他們早已不需倚靠來自香港的律師和律師行作橋樑了。在中國內地重點城市,律師行紛紛成立,直接處理在中國大陸進行的國際商務交易。
可是,最近幾年,情況似乎出現了新發展,美國和中國內地的律師行紛紛來港開設事務所。原因是,要發展國際金融方面的業務,就不能不到香港來。現在已有七家內地律師組成的律師行在香港成立律師事務所,而按照香港有關法律執業者的法例,這些內地律師組成的事務所要變為註冊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絕非難事。這類律師行的數目勢必迅速增加,他們才是本地律師和律師行的最大競爭對手。更多「外國」(包括中國大陸)律師行在香港開辦的發展的一個效果,就是促進香港法律服務的國際化。
面對這個情況,香港法律界應採取什麼態度和策略?他認為只有兩個選擇:裝備自己加入國際性競爭,或是走本地法律服務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