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輔導青少年經驗的註冊臨床心理學家朱嘉麗分析,今次事件中的兩名童黨,似是有組織及有預謀地搶劫,並非一時貪玩,而他們選擇向阿婆下手,是因自我形象低落所致。「13、14歲未係咁大隻,佢哋固然唔會揀紋身漢落手,甚至連師奶嘅嘢都未必敢搶,惟有揀細路仔或者阿婆。」
刑罰不是最好方法
朱嘉麗稱,青少年聯袂犯案,容易造成互相壯膽及分擔罪責的心理,「做出好多平時唔敢做嘅嘢」,甚至重複犯案,性質也愈來愈嚴重,例如多年前秀茂坪的童黨燒屍案便是一例。她曾接觸一些青少年,8、9歲時偷父母錢;15、16歲偷陌生人的東西,最終演變至搶劫。
朱嘉麗慨歎,輔導邊緣青少年是一項艱巨工作,因為往往牽涉青少年的父母,而父母大多不願合作。
她認為,要把犯案的青少年導回正途,判處刑罰未必是最好方法,反而應讓他們參加外展訓練,重建自我形象及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