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愈趨嚴重 議員促港府正視<br>內地產婦誕畸嬰棄下不顧

情況愈趨嚴重 議員促港府正視
內地產婦誕畸嬰棄下不顧

【本報訊】內地孕婦湧港產子,不但佔用公立醫院服務,更遺棄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兔唇的新生嬰兒,情況愈來愈嚴重。衞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透露,最近收到不少在新生嬰兒部門任職的前線醫護人員反映,在多間公立醫院均有內地孕婦遺棄剛誕下的親兒,院方只能把治理好的孤雛轉交社會福利署照顧,他促請政府提供有關數據及正視問題。

健康女嬰都遭父母遺棄

據了解,公立醫院近日發生兩宗「棄嬰」事件,其中一名內地孕婦誕下的嬰兒患有染色體遺傳病,另一人出現先天性心臟病,兩嬰父母隨後失去聯絡,院方幾經辛苦才找到他們,討論救治嬰兒問題。
李國麟批評,最近兩、三周收到不少新生嬰兒部或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工作的醫護人員透露,指內地孕婦不單走數,「甚至見到個BB唔多對路,就留低喺醫院唔要、唔理,留畀香港納稅人照料」。有員工透露,可憐被遺下的新生嬰兒,除了患有如先天性心臟病等毛病外,有些是身體畸型,甚至健康女嬰亦被遺棄。
香港華員會護士分會發言人表示,不時聽聞內地孕婦因沒接受產前檢查,在本港公立醫院誕下有遺傳性疾病的嬰兒後一走了之事件,有不少內地孕婦產子的瑪麗、聯合及威爾斯親王醫院曾發生類似事件。內地孕婦一般只留下香港親屬地址,棄嬰後立即返回內地,去如黃鶴,就算院方找到父母的香港親屬,也無法聯絡當事人,醫院惟有將棄嬰交由社署跟進。

無做產前檢查容易出事

婦產科專科醫生羅致廉表示,孕婦沒做產前檢查是非常不理想,若孕婦本身有潛服性糖尿病或血壓高,沒接受產前檢查而未有發現,可引致嬰兒妊娠中毒及高血壓,甚至可令胎兒出生時缺氧,造成死亡。內地孕婦因沒接受產前檢查,誕下有問題的嬰兒而遺棄在醫院的情況,隨着愈來愈多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變成無可避免。

莊豐源案掀來港產子潮

造成上述內地孕婦各種問題,源於2001年7月終審法院判決的莊豐源案。當年,莊豐源年僅4歲,父母均為內地人,97年以旅遊身份持雙程證來港探親,同年9月在港誕下莊豐源,並交由在港擁有居留權的祖父照顧。由於《基本法》第24條規定,在香港特區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居港權,故莊豐源的祖父為他爭取居港權。2001年7月,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只要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無論其父母是否香港人,都可根據《基本法》即時享有居港權。此宗案例,令香港成為內地孕婦的「生仔天堂」。

沙田威爾斯醫院是去年最多內地孕婦產子後走數的公立醫院。

昨日一名示威的孕婦,手持冇位生仔的標語,講述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