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不出去 - 陶傑

嫁不出去 - 陶傑

「嫁不出去」這四個字,是對一個中國女人最無情的咒罵。
只要在一個女人背後說句:「她嫁不出去」,就是一個很惡毒的標籤。沒有甚麼比「嫁不出」更墮落,即使她擁有美貌或者財富,即使她是絕世的才女,只要年過三十,依然單身,就已經向一個不識感恩、不通情趣、憎人富貴厭人貧的社會,提供了一個最佳的攻擊理由:女人不嫁人,不能像男人那樣安心做「鑽石王老五」,男人左右逢源還可以把單身主義昭告天下,而是因為她沒有結婚的機會,她是婚姻競賽中被淘汰的失敗者。
在英文裏找不到和「嫁不出去」同樣意思的說法,英文裏把單身的女人叫UnmarriedWoman(不結婚的女人)。「不結婚」是她的選擇,她有獨立的自我意識,有權衡量婚姻的利弊,一個女人可以有一千個理由拒絕結婚,例如不願意放棄自己的事業,喜歡獨往獨來,討厭男人的鼻鼾和掀起的廁板,不想讓男人見到自己不化妝的模樣,或者只是一時任性,甚至根本就喜歡女人──但「嫁不出去」這句話,意思是輪不到她作主,在婚姻的天秤上,她和男人不是平起平坐的,而是像一件賣不出去的貨品,是只供挑選的一方。
英文的UnmarriedWoman,不是「女權運動」興起後才有的說法,古代的女人地位仍然低下,但除了侍奉丈夫,她也可以選擇侍奉國王、侍奉天主,或者像英國舞台流行的一句話,叫做侍奉觀眾。如果結婚是為了尋找依靠,男人的愛情偏偏可能是世上最不穩定的一籠蒸氣,飄忽而曖昧,不結婚,可以是主動不參與這個追逐泡沫的遊戲。
但是東方社會不這樣看,一概假設女人都渴望結婚,文藝一點的說法,是「尋找一個可以依偎的肩膊」,俗白一點,是要「泊一個碼頭」。有這樣的說法,至少是不太把女人當人看,雖然儘管她是弱者,但也要有基本的人權,譬如選擇權。
難怪「離婚」只能是基督教發明的名詞,在中文裏有的是「休妻」和「七出之條」。畢竟接受西洋文明普照已經一百多年,已經沒有男人再說甚麼「休妻」了,可是「嫁不出去」這道符咒,仍然緊緊貼在香港的女人身上。
香港的女人普遍學歷高過男人、稅後收入高過英國首相夫人彭雪玲,不結婚又有甚麼關係呢?何必因為每年統計數字裏適婚女性的人口高於同級別的男性而耿耿於懷?反正地球環境危機迫在眉睫,人口爆炸,有識的香港女人十個有八個都不準備生小孩,找一個男人播種機要來何用?
怕人家說你「嫁不出去」?都甚麼年代了,你不需要碼頭,是一艘遠洋輪,只需要一望汪洋大海,以及天邊的一抹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