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隊員投訴裝備差憂安全

民安隊員投訴裝備差憂安全

近日風高物燥,民安隊多次出動,執行撲滅山火任務,有隊員向本報反映,頭盔、手套及皮靴設計差,對隊員人身安全欠缺保障,效率及士氣皆受打擊。民安隊表示,有關裝備符合安全與工作需要,但仍會將隊員意見轉呈「民安隊制服及配備檢討委員會」跟進。

指摘:救山火人手不足

民安隊隊員陳先生發放電郵給本報,投訴總部為隊員提供的裝備欠佳,包括:(一)頭盔設計差,面罩的螺絲容易鬆脫,令面罩脫落;(二)皮手套質料僵硬,加上是臨時派發,隊員經常不獲分配合適尺碼,穿戴手套後手指難以活動;(三)隊員沒有防火衣;(四)皮靴品質差,容易扭傷。
陳先生又反映,撲滅山火時,民安隊長官(一粒或兩粒花)及沙展(三劃),只手執擴音器在遠離火場處指揮,隔山觀火。此外,很多體能不合格隊員也被派去當值,當中有副小隊長(二劃)、小隊長(三劃)及高級小隊長(三劃半),連行山都乏力,造成當值人多,救火人少情況。
民眾安全服務處函覆,民安隊隊員在執行撲滅山火任務時,必須穿着行動制服,包括頭盔、面罩、口罩、護頸、棉質長袖上衣、棉質長褲、腰帶、皮長靴等,此制服已沿用多年,並經過多次改良,可符合工作上要求。頭盔的安全程度,符合國際要求,近期有關頭盔損毀的個案,多在配件方面,總部會積極跟進及改善。
至於皮靴及手套裝備,長靴的設計是根據民安隊的職能及安全需要而制訂,其鞋底適合在崎嶇山路走動,物料有防滑、防油、吸震及不易磨損功能;隊員在撲滅山火時採用的手套,則必須是長筒工業用手套,各隊員在出發前應檢查及測試各項裝備,如有損壞,可即時更換。
民安隊總部會就陳先生對制服的意見,轉呈「民安隊制服及配備檢討委員會」跟進。

回覆:隊長要負責睇火

覆函又稱,民安隊規定每個隊員均要通過周年體能測試,以配合常規行動的需求。未能達標的隊員,不會被調派執行撲滅山火工作。民安隊長官的責任,是發揮領導工作,照顧隊友安全,遇上火勢轉變或風向急轉,帶隊長官或小隊隊長更肩負「睇火」職責,確保隊員的人身安全。
檔案編號:103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