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公眾設施禁煙新例明年元旦實施,該署為在公園內劃定吸煙區的範圍,開始諮詢各區區議會,建議盡量在公園角落闢設吸煙區,或以花槽圍繞,在無遮掩地方則以地界形式「圈地」劃設。有區議員批評圈地及只在偏僻地方設吸煙區是歧視吸煙人士,猶如規限示威人士的示威區一樣不合理。
康文署過去兩天率先在沙田及東區區議會文康委員會講解公園設立吸煙區範圍的建議,康文署指出,轄下面積超過2千方米的公園,會闢不逾1%面積作吸煙區,但若屬兒童或體育設施,則不設吸煙區。面積少於2千方米一律全面禁煙或列可吸煙。泳灘、運動場及體育館一律禁煙。
面積逾18公頃的維園,康文署建議設676方米的吸煙區,只佔維園總面積0.36%,設於維園南園及北園入口,即近皇室大廈及興發街的兩個大涼亭。其他公園會在園內一些有花槽圍繞的地方設吸煙區。康文署又會在場地入口處及適當地方張貼告示及地圖,通知市民場地內是否有吸煙區。若市民違例吸煙,場地人員會先作勸喻,若無效便通知警方或衞生署控煙辦公室處理。
反會誘煙民到公園吸煙
沙田區議員李立航批評在偏僻地方及「圈地」劃設吸煙區猶如設示威區一樣無理,是歧視吸煙者。他認為,不同社區對吸煙有不同看法,應先徵詢居民意見才決定哪裏設吸煙區,他舉例彭福公園有很多學生來旅行,便不宜設吸煙區。
東區區議員黎志強指出,昨日文康委員會幾乎一致反對設吸煙區,公園是綠化及空氣清新地方,應徹底禁煙。由於室內全面禁煙,若公園內設吸煙區,反而會引誘煙民到公園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