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本港法律課程改革,將來在本港要成為執業律師門檻將會提高。於2000年前,在香港大學及城市大學入讀法律學士學位(LLB)的人士;或在海外、本地銜接課程修讀法律學士課程者,若在08年入讀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須考取政府認可的轉換考試「ConversionExamination」或申請豁免,方有望成為律師,預計將來每年最少有數百人須應考該試。 記者:梁美寶
現時要於本港成為執業律師,必須修畢法律學士課程(LLB),完成後再修讀為期一年或兼讀制兩年的PCLL課程,再完成實習,方可成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本港每年有約500PCLL學額,許多已獲LLB的人士必須獲得極佳成績方獲取錄。
申請豁免下月前提交
本港大學LLB課程於2000年進行改革,學士由三年制改為四年制,課程內容包括修讀犯罪學、土地法律、商業法等十一個主修科。
為配合法律課程改革,各大學、律政司、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近日決定,於08年起入讀PCLL課程的人士,必須已修畢香港土地法律、香港憲法及香港律法三科。
可無限次應考至及格
換言之,若修讀香港大學及城市大學於00年前開設的法律學士課程者,或於法律課程改革前畢業的人士,如未修讀該三科者,必須應考轉換試,及格方可修讀本港的PCLL課程,才有機會於本港成為執業律師,與現時毋須考試的門檻比較,較難入行。港大法學院在網頁提醒畢業生,應覆查是否在新規定下「達標」。
律師會發言人說,已獲LLB人士可申請豁免,但必須於12月1日前呈文件申請。
轉換試將於明年4月起舉行,預計每年舉行數次,若未能在考試中取得及格者,可無限次應考至及格為止,詳情及收費另行公布。
中大將開PCLL課程
據知,法律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原則上同意中大法律學院於08年開設PCLL課程,但因現時法律只准許港大及城大開設PCLL課程,政府之後須就此事向立法會申請修例。
中大法律學院原打算在07年開設PCLL課程,但遭委員會否決,延至08年開設首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