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秒狂劈賢仔右手4刀<br>刀手:斬唔斷呀

3秒狂劈賢仔右手4刀
刀手:斬唔斷呀

【本報訊】七歲男童岑浩賢(賢仔)被斬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早前承認先毆打後斬傷賢仔的刀手羅嘉豪,昨出庭指證幕後策劃的繼母前男友及負責接載逃走之的士司機,並說出行兇經過。羅嘉豪憶述繼母前男友對他說繼母嫌賢仔「好曳」,要他「斬斷賢仔隻手」。他在短短三秒內,連斬賢仔四刀,便慌忙向山上逃走,當時只恨自己未能完成斬斷賢仔右手的任務。 記者:陳曉薇

花名「阿仔」的刀手羅嘉豪供稱,他與綽號「阿虎」的曾可威,05年底相識後,不時一同唱歌及打遊戲機,關係密切;去年7月初,阿虎跟他說「你幫我打個𡃁仔,打得佢有咁嚴重得咁嚴重」,隨即將賢仔的一張過膠貼紙相給他「點相」,阿虎並稱「如果我出手就會打死個𡃁仔,或者留唔到手」,阿虎才假手於人,承諾事成後給他數百元報酬。

首次出手沒報酬

羅嘉豪續指,阿虎於7月8日清晨,陪他往梨木樹邨第五座外,阿虎一直留在遠處山坡觀看,他則衝前踢了賢仔書包幾下,後來阿虎指賢仔返家後仍蹦蹦跳跳,他因未能完成任務,沒有收到報酬。
至於去年8月25日的斬手兇案,據羅嘉豪所述,阿虎在8月初找他,說賢仔繼母孔敏儀指賢仔「好曳」,想教訓他,要求他幫忙斬斷賢仔一隻手,他找來同班同學陳展航協助,負責於他行兇時擋住賢仔嫲嫲;案發前一晚,他通宵打遊戲機及麻雀耍樂,早上才與陳展航會合出發,登上由伍德榮駕駛的的士;早上近12時,因現場有警察在場不便下手,伍德榮曾載他們視察逃走路線。

案發前通宵耍樂

至下午5時半,阿虎來電表示賢仔快要下課,要他立即趕回第五座,並向他描述賢仔當天的衣着;的士甫抵現場,他便見到賢仔,還等不及的士停下,他便與陳落車,撞跌賢仔,將他按在地上,在三秒鐘內,狂斬賢仔右手四刀,然後沿着預先計劃的逃走路線,走到山坡,由伍接載離去。
羅嘉豪亦承認,他在車上情緒仍未平復,向阿虎電話滙報時,只激動說:「我斬咗好多刀都唔斷(右手)呀!」阿虎吩咐他去處理行兇用品。
案件編號:HCCC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