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早前在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時,有議員提出修訂動議,但遭主席范徐麗泰以修訂涉及公帑,有違立法會議事規則而否決。事件觸發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會主席裁決議員提修訂的權力,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梁國雄昨由資深大律師戴啓思代表,答辯人為立法會主席及律政司司長,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施偉賢及唐明治代表。
指違《基本法》
戴啓思指,《基本法》第74條訂明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法案不得涉及公共開支,卻沒有對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作出限制,當議員涂謹申及吳靄儀於今年8月初在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要求原本由警司批准監聽改為向法院申請,並指負責該程序的法官不應再任普通法官時,范太則以修訂涉及公共開支,違反立法會議事規則為由否決。戴因而認為議事規則與《基本法》相違背。
施偉賢則表示,立法會主席及律政司司長同樣認為兩者並無牴觸。他表示,雖然《基本法》第74條未有對修訂動議的範疇作任何限制,但亦未有賦予議員任何權力提出與公共開支有關的動議。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HCAL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