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夜更保安員的五旬鰥夫,於妻子去世後,為尋找慰藉,在家中迫使來港團聚的14歲養女替他手淫,又要養女展露身體讓他鑑辨與亡妻之不同,惟養女極力反抗,於是威嚇要削減零用錢,更多次在她面前手淫。該鰥夫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本月27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
年屆50的被告瘦骨嶙峋,左耳撞聾,昨須由繙譯員大聲讀出控罪及案情。被告承認向兒童作猥褻行為、煽惑兒童作猥褻行為及襲擊傷人等六項罪。
涉案養女(事主)於內地出生,遭父母遺棄,三個月大開始由被告夫妻收養,至99年,養母先來港跟被告團聚,惟她於03年去世,事主於05年3月才來港,與被告獨居於公屋單位,性侵犯事件於她來港後約半年發生。
威嚇減零用錢
案情指,05年9月至06年7月26日間,被告四度要求事主替他手淫,藉詞「喪妻多年,一直沒有其他女人」,又「讓事主更了解男人,不會被男人欺騙」,當事主不從時,被告改口要求觸摸其下體。
事主堅決拒絕,卻遭被告威嚇會減少零用錢或待她不好,被告未能得逞,三次在事主面前手淫,又要事主拿紙巾讓他事後清潔。
控方續指,今年5月間,已15歲的事主正在沐浴,被告要求她展示身體,讓他察看事主跟前妻有何不同。至7月26日,事主因回鄉問題跟被告爭執,遭被告揮鎚擊傷膊頭,報警後揭發事件。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事主打扮漂亮而犯案,他曾要求事主展示陰毛,以跟亡妻比較。
案件編號:DCCC77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