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隔欄吻父面頰 叮囑保重<br>陳裘大9貪污罪成今判刑

陳奕迅隔欄吻父面頰 叮囑保重
陳裘大9貪污罪成今判刑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Eason)父親、房屋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貪污300萬元,被控1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重審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9小時,裁定當中9項罪名成立,法官將陳裘大還柙至今日宣判。記者:梁瑞珮

陳裘大(61歲)聞判後對裁決顯得失望,散庭後,Eason立即行往犯人欄,慰問父親一番,此時,陳裘大才如釋重負,面上綻放一絲微笑,對Eason說:「你唔好唔開心……,我無嘢!」Eason則叮囑父親:「Takecare!(保重)」

最大控罪獲判不成立

Eason趁父親臨步入羈留室前一刻,突輕攬父親,親吻父親面頰,又緊握其手,依依不捨地目送父親進入羈留室,Eason跟辯方律師逐一握手答謝後,才離開法庭,但未有回答記者提問。
辯方曾申請繼續保釋外出,指陳裘大患有肝病,因審訊而沒有到瑪麗醫院覆診,現僅餘3天藥物,昨亦與主診醫生預約商談換肝事宜,無奈遭法官拒絕。
被控11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的陳裘大,指於99年4月至01年8月間,濫用職權,貪污收受多間房署認可工程承辦商及屋宇裝備物料供應商賄款。
控方指,認可承辦商耀生行主席賴細生,發現競投黃大仙上邨重建計劃的電氣材料安裝工程標價太低會蝕錢達500萬元,希望退標,陳裘大則要求賴聯絡第二低標佳定工程有限公司的張定邦,代傳口訊,張同意支付200萬元予陳以取得合約,而賴最終分12期共付150萬元予陳;但該控罪裁定不成立。
另控方指,陳為協助朋友郭樹華的兒子郭偉元取得土木工程署合約工程師職位,接觸當時的土木工程署署長劉正光,令郭偉元最終獲取錄。事後,陳收取20萬元。
廉署派員跟蹤陳,又秘密在其辦公室天花頂安裝攝錄機24小時偷拍,結果發現陳多次與行賄者會面或午膳後,返回辦公室點算大叠現金。遂於01年8月4日,拘捕陳及進行錄影會面,陳在第三次錄影會面時作出招認,承認因「貪心」而收錢。辯方力指,陳突然招認,完全因廉署人員以其子陳奕迅的事業作要脅,陳始被迫達成招認「交易」。在重審時,陳沒有上證人台自辯,沒有如首次審訊時自稱有數銀紙怪癖。
案件編號:HCCC315/05

陳裘大被廉署偷拍到他在辦公室內點算賄款。資料圖片

陳奕迅昨日聞裁決後,離開法庭。梁瑞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