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好容易 - 李純恩

成「家」好容易 - 李純恩

在香港,一個人要成「家」,是比較容易的。
會寫字的,人稱「寫家」,也就是「作家」。雖說就算全職靠寫稿維生者,未必人人成「家」,但香港人寬容度比較大,一律用「作家」稱之。客氣起來,還會在前面加個「大」字,於是等閒一個寫稿人,就會成為人們嘴裏的「大作家」。一個人比較能吃,就是「食家」,一個人比較能玩,就是「玩家」。後者再客氣一點,就變了「大玩家」,至於前者就比較含蓄一點,不大會以「大」冠之,不然變成「大食家」,就有點豬相。
做廠的,叫「廠家」,賣貨的,叫「商家」。此二者如在前面加個「大」字,變成「大廠家」、「大商家」,那是真要有點經濟實力了,香港人到底富貴得時間長了些,對於錢財數目的見識,已達一個較高的水平。
做旁門左道生意的,叫「撈家」。「撈家」雖然已成「家」,但畢竟不務正業,生意額再大,收入再豐,也有點心虛,在別人眼中,也不光榮。所以,在「撈家」之前,也不會有人用「大」冠之,使之成為「大撈家」。
還有一種人,現代化的名稱為「從事金融投資業」,但在香港人嘴裏,也是一「家」,稱作「炒家」。「炒家」左手來右手去,基本上就是投機倒把,但做得出色,也惹人羨慕,再出色一點,又加「大」了,叫作「大炒家」。
會畫畫的叫「畫家」,會寫毛筆字的叫「書家」,整天鬧笑話的叫「政治家」。
在香港,成名不易,成「家」不難。你只要肯拿個十元八元出來,走進超級市場,買樣不喜歡的東西出來,然後去報紙投訴,馬上也成「家」,那叫「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