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在線:又一內地富豪出事 - 李華華

中環在線:又一內地富豪出事 - 李華華

各位看官,雖然坊間各種富豪榜被指有鼓吹愛富嫌窮嘅不良副作用,不過,華華對呢啲富豪榜有另一個睇法,覺得用佢嚟捉賊都幾好使,而且可以畀呢啲富豪一種無形壓力,唔好亂嚟,因為一上榜就有幾億對眼昅實,好易成為稅局、公安、國安嘅調查對象,32歲嘅前明倫集團(香港)(346)主席兼「最後生深圳富豪」周益明,就係一個例子,分分鐘成為大陸首個以「合同詐騙罪」,坐10年甚至無期徒刑嘅所謂富豪!
周益明02年8月(當年28歲)嚟香港,用咗5666萬港銀,買咗346隻殼68%股權,之後佢用11萬人仔(下同)搵咗深圳一間會計師行,幫佢間只得7000萬嘅私人公司明倫集團做咗盤假數,做到呢間公司02年總資產達27億,淨資產12億,然後佢用呢盤假數,響03年同大陸銀行借咗3.8億銀,買咗上海A股明星電力28.14%股權。

突然發達必有因

從此,呢位哥哥仔就將注意力集中響明星電力,04年9月將346檔嘢用7500萬港銀,賣畀許智明,當明星電力係提款機,撻咗5.5億,跟住入埋福布斯富豪榜,04年排155位,05年雖然跌落207位,身家仲有9.8億。
咁後生又冇咩成功生意紀錄,突然咁發,仲唔俾人用放大鏡睇真啲,一睇就出事,終於響舊年11月中,俾四川遂寧市公安拉咗,該市中級法院今年11月3號完成審訊,判決稍後公布,睇怕佢出得番嚟,都已變咗中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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