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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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張先生在管理委員會的改選大會中被提名參選委員,並順利獲選,但他憂慮日後公私兩忙,未能分配時間參與管理委員會事務,又擔心對大廈管理所知不多,恐未能稱職。
張先生欲知有何途徑可以妥善管理大廈,好好發揮管理委員會角色?
房協答:為達至良好大廈管理,《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訂明管理委員會及業主周年大會的開會最低要求次數,例如管理委員會最少每3個月舉行一次會議,每隔12至15個月舉行業主周年大會。
此外,在不少於5%業主要求下或管理委員會認為有需要時,可隨時召開業主大會。管理委員會及業主大會的召開次數和會議時間長短,是按需討論或議決事項多寡和複雜程序而定。
至於大廈管理方面知識,業主可參加由各區民政事務處舉辦的各項活動,例如研討會、訓練課程、講座、展覽等,獲取基本知識,也可直接向該處查詢。
香港房屋協會現已在全港成立七個物業管理諮詢中心,經常舉辦大廈管理及維修相關課程、工作坊等供市民參加,並提供大廈管理維修諮詢服務,詳情可致電28821717查詢。
雖然業主及市民可透過上述途徑了解大廈管理知識,但物業管理所涉及多方面不同的專業知識及技能。長遠而言,業主可考慮聘請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為大廈處理及執行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委員會可擔當監管角色,以減低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量,同時也能發揮制衡作用,達至更理想效益。